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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南局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

    2016-01-05

近日,甘南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,就有关寄递渠道邮政、快递方面的条文进行了重点解读学习。
   
20161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》正式实施。其中第二十条、第八十五条、第九十三条直接涉及邮政、快递等领域的安全查验制度。更加明确了“三个100%制度”落实的法律依据,对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,或者未实行寄递客户身份、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违法行为,明确规定了相关处罚依据,强化了对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。

甘南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、准确把握将保障邮(快)件安全的条款纳入反恐法的重要意义,加大监管力度,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。同时,联合综治部门下发文件,督促各邮政、快递企业以此为契机严格执行安全查验制度,不折不扣落实“三个100%”要求,切实做好岁末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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